2007年5月3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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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教师朱森才义务普法二十载
本报见习记者 陈锦 通讯员 周国平 周战胜 应成光

  20年来,仙居县的退休教师朱森才通过广播和黑板报等方式,把法律知识“播进”每位村民心里。
  1985年8月,朱森才从仙居县田市镇中心小学退休回村。看到赌博、不赡养老人、迷信活动盛行等现象,朱森才深感忧虑。他感到,必须用政策、法律来教育、引导农民走正道。他的想法得到了村两委的支持,村里聘请他担任法制宣传员。
  为使宣传贴近群众,朱森才从《浙江法制报》等书报上寻找资料,并走访各家各户,了解情况。
  有名儿媳一把屎一把尿地照料瘫痪多年的婆婆,从不嫌弃。朱森才把《好媳妇王爱云》在村广播室播出后,一些原来不够孝顺的子女开始善待老人,因为他们也怕不孝的事上广播。
  1986年,村里增设了黑板报,专门宣传法律知识。朱森才还用各色粉笔画出花边、插图等,吸引村民阅读。从1986年到2005年,黑板报共刊出了960多期。
  朱森才不但把法制宣传作为己任,对于“看不惯”的事,他都要“管”。
  当时,公路两旁的屋基价格飞涨。个别村干部利用权力掌控屋基买卖。朱森才听到村民反映后,进行了细致调查,掌握了证据,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最后这名村干部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刑半年,缓刑一年。
  邻村一位村干部与母亲发生口角,打了母亲。朱森才得知此事后,冒着烈日骑车赶去了解情况。原来,因母亲插手别人的家事,感到难堪的儿子动了手。朱森才先是引用有关法律知识,严肃批评了打人者。当这位村干部主动承认错误,向母亲道歉后,朱森才语重心长地指出老人的缺点。最终一家人和好如初。
  20年来,朱森才多次荣获台州市学法用法先进个人、优秀墙报员、省市“优秀法制宣传员”等光荣称号。
  如今,朱森才已经85岁,由于身体等原因,不能继续从事普法宣传工作,但朱森才说:“为法律事业工作,是我最大的快乐。”